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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观察】正是芳菲时:交易复苏、政策深化、中美进入谈判期

安惠投资 2018-12-04 行业新闻 1,510 次

【政策观察】正是芳菲时:交易复苏、政策深化、中美进入谈判期



中美贸易中场休战、银行理财资金入市、股指期货限制放开、首家外资控股券商获批、卖壳出现新玩法……这些字眼听起来是不是很爽,不过短期轻松不能忽视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长期风险点,市场活跃度需要逐步恢复。

 

要点:

 

中美贸易进入谈判期,首先飞出“芬太尼黑天鹅”,14家A股公司5000多亿市值受波及;

 

股指期货松绑,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12月3日实施;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五个维度放宽银行理财资金的入市;

 

证券行业引入外资新突破,证监会依法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至51%,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诞生;

 

11月份 PMI为50.0%,再次跌至荣枯线,此前已经连续27个月坚持在荣枯线之上;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上交所相关工作加速推进,已经成立注册部、监管部;

 

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召开推进会,十大案例和化解机制意见披露;

 

两地证监会联合组织执法科技研讨培训,证券执法监管由于市场规范。

 

“买壳”新玩法,“项目公司”进场接盘,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低或接盘前突击增资特点。

 

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 12月3日实施

 

来源:东方财富网

 

股指期货迎来第三次松绑。

 

12月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宣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稳妥有序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

 

一是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

 

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三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中金所方面表示,此次调整是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积极举措。上述措施实施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持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交易行为监管,确保股指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历次调整回顾

 

2015年年中的股市异常波动时期,股指期货成为众矢之的,随后,中金所宣布了一系列的收紧举措,2015年9月2日晚间,中金所宣布,自2015年9月7日起,将期指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二十三,也就是整整上调了20倍。同时,非套期保值客户的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就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在2017年2月16日,在一年半的受限之后,股指期货终于迈出松绑第一步,中金所公告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同时下调三大合约的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及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7个月后,股指期货再度被松绑。中金所宣布,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6.9。此前,手续费标准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2,也就是说,交易手续费这次被下调了25%。此外,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0%调整为15%,同样是自2017年9月18日起实施。保证金的下调幅度,同样是25%。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五维度放宽入市资金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相关要求,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19日—11月18日,银保监会就《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拟纳入相关配套监管制度。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为“理财新规”的配套制度,与“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共同构成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共六章62条,分别为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理财子公司为商业银行下设的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考虑到“理财新规”适用于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情形,《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理财新规”部分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使理财子公司的监管标准与其他资管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一是在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和销售起点方面,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

 

二是在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规定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并遵守关于营业场所专区销售和录音录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匹配原则、信息披露等规定。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监管规定,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

 

三是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四是在产品分级方面,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但应当遵守“资管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分级资管产品的相关规定。

 

五是在理财合作机构范围方面,与“资管新规”一致,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只能为持牌金融机构,但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六是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理财子公司计提风险准备金,遵守净资本、流动性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风险隔离,加强关联交易管理;遵守公司治理、业务管理、交易行为、内控审计、人员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此外,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还需遵守杠杆水平、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监管标准。

 

发布实施《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是银保监会落实“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促进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框架,同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上交所急速推进科创板:召开座谈会、成立两部门

 

来源:中证报、第一财经

 

12月3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上交所的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日交易所对科创板的机构设置安排已经确认。为快速推进科创板,上交所将特别“拨出两拨人做科创板”:一个是注册部,负责科创板企业的注册发行;一个是监管部,负责科创板上市公司日常监管。

 

12月1日,上交所召集会员理事、监事召开座谈会,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征求市场意见。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总经理蒋锋以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与会的11家会员主要负责人围绕科创板发行上市标准、发行承销方案、交易制度、持续监管,以及注册制试点实施方案等议题逐一进行讨论,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与中国市场现状就方案要点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参会会员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应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平稳试点为目标,并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始终遵循市场化原则,统筹考虑发行上市、持续监管、交易机制、退市和减持等关键制度;

 

二是要加大创新试点力度,实行标准更加公开、程序更加透明、责任更加明确,发行承销定价约束更加有效的发行上市和注册审核;

 

三是要跳出行业看市场,充分考虑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立足服务国家经济转型、立足平衡各方参与者权益、立足对标境外市场竞争力,小步快跑前进,不重规模重质量。

 

11月23日下午,上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锋在另一个场合也谈到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蒋锋在讲话中指出,设立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的目标包括:

 

一是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提高对不同投票权架构和企业盈利情况的包容度。提高资本市场支持科创企业和国民经济高质量增长的能力。让境内投资者直接分享到科创企业和国民经济的成长红利。

 

二是投融资双方都能形成比较明确的上市标准和时间预期。

 

三是从发行到退市环节严格执行规则并强化市场约束,强化市场机构中介责任,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

 

四是加大基于信息披露的执法和监管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健全投资者保护和救济机制。

 

五是引导境内外长线资金入市,通过立项调节机制改变“牛短熊长”的现状,真实反映国民经济的正向发展。

 

六是积极探索和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为进一步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蒋锋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引导社会有效资本投入到科创含量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中,使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紧密的结合。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成长性高的科创企业注入源头活水。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同时即将成为连接科创、科技创新者和投资者的枢纽环节。提高和改善投资者回报,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中美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 进入为期90天谈判期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布宜诺斯艾利斯12月1日电当地时间12月1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会晤。会晤后,中方经贸团队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两国元首讨论了中美经贸问题并达成了共识。

 

两国元首积极评价双方经贸团队近期进行的积极有效的磋商。双方认为,健康稳定的中美经贸关系符合两国和全世界的共同利益。

 

双方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包括不再提高现有针对对方的关税税率,及不对其他商品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

 

●贸易谈判飞出“芬太尼成黑天鹅”

 

来源:券商中国

 

新华社消息,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今日表示,中美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中方迄今采取的措施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程序。

 

14只A股上市公司5200亿市值或波及,已有上市药企快速否认出口美国。人福医药1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宜昌人福2017年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但没有任何相关产品出口到美国。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人福医药、国药股份、恩华药业、羚锐制药直接涉及芬太尼类药品。此外,还有恒瑞医药、现代制药、仙琚制药、维力医疗、上海医药、健康元、丽珠集团、复星医药、科伦药业、重药控股等10家公司涉及麻醉概念。数据显示,上述14家上市公司总体市值约达5258亿,周一麻醉概念板块恐将承压。

 

中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重点医院阵痛药前十大销售品种中,芬太尼类药品占比接近60%。

 

14家公司涉及麻醉概念,约5258亿市值承压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人福医药、国药股份、恩华药业、羚锐制药直接涉及芬太尼类药品:

 

人福医药在公告提到,子公司宜昌人福的芬太尼系列、 氢吗啡酮等产品为国家管制类药品,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行业壁垒。

 

国药股份持有宜昌人福药业20%股权,曾增资宜昌人福扩产瑞芬太尼、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麻醉药品,意在扩大麻醉药品注射制剂生产和销售规模。

 

恩华药业于2014年10月20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药品注册批件》,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是一种用于全麻诱导或全麻中维持镇痛的麻醉药品。

 

羚锐制药在2015年半年报中表示,在报告期内,芬太尼事业部利用公司的产品及品牌优势,充分借助各项平台扩大产品销售,设置了专职人员对营销渠道跟踪管理,开拓维护麻醉药品新市场。

 

此外,还有恒瑞医药、现代制药、仙琚制药、维力医疗、上海医药、健康元、丽珠集团、复星医药、科伦药业、重药控股等10家公司涉及麻醉概念,如恒瑞医药表示,公司是国家指定的20多家麻醉药生产企业之一。

 

芬太尼为何物?中国一直打击走私滥用

 

公开信息显示,芬太尼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麻醉药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用于大面积换药及进行小手术的镇痛。它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其镇痛效力为吗啡的80倍,但同时,它又是“实验室毒品”中的重要成分。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曾在2017年年初时指出,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以芬太尼类物质为代表的合成阿片药物增长迅猛。

 

因此,自2017年3月1日起,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 50%!2018年11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披露

 

一、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2018年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0%,比上月小幅回落0.2个百分点,处于临界点。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0.6%,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49.1%,比上月上升1.4个百分点,小型企业PMI为49.2%,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中、小型企业PMI位于临界点以下。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1.9%,比上月微落0.1个百分点,仍处于景气区间,表明制造业生产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新订单指数为50.4%,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企业产品订货量增速有所减缓。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4%,比上月回升0.2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之下,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减少。

 

从业人员指数为48.3%,比上月回升0.2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之下,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量降幅有所收窄。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50.3%,比上月回升0.8个百分点,升至临界点以上,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加快。

 

二、中国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2018年11月份,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4%,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增长有所放缓,但仍在扩张区间。

 

 

分行业看,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4%,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服务业扩张有所加快。从行业大类看,航空运输业、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56.0%及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业务总量实现快速增长。道路运输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及修理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临界点以下,业务总量有所回落。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9.3%,比上月回落4.6个百分点,建筑业生产增速放缓。

 

新订单指数为50.1%,与上月持平,微高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市场需求总体保持稳定。分行业看,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48.9%,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以下。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56.5%,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

 

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0.8%,比上月回落4.1个百分点,仍位于临界点之上,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投入品价格总体水平继续上涨,涨幅有所收窄。分行业看,服务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0.3%,比上月回落3.1个百分点。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3.9%,比上月回落9.1个百分点。

 

销售价格指数为49.4%,比上月下降1.8个百分点,落至临界点之下,表明非制造业销售价格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分行业看,服务业销售价格指数为48.8%,比上月下降1.9个百分点。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2.8%,比上月回落1.2个百分点。

 

从业人员指数为48.7%,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下,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工量有所回落。分行业看,服务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7.9%,比上月微降0.1个百分点。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53.4%,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

 

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9%,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连续位于高位景气区间,表明非制造业企业对市场发展预期持续看好。分行业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9.6%,比上月微落0.1个百分点。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8.3%,比上月上升2.3个百分点。

 

三、中国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情况

 

2018年11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2.8%,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继续保持扩张,但活跃度有所减弱。

 

●证监会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

 

来源:中国证监会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证监会于近日依法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这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总结推进工作会召开

 

来源:证监会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总结暨全面推进工作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和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出席并讲话。周强强调,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意义重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充分发挥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作用,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联合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工作不断深入,目前已初步形成覆盖资本市场各业务领域、各省市的多层次、多元化调解网络。在今天的会议上,第三方评估机构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宣读了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报告对试点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已具备将试点转为全面推进的基础和条件。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中,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40多部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确保证券期货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各级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合法经营权利。今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对完善我国金融审判体系、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将产生深远影响。

 

周强强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维护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两年多来的试点实践充分表明,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效明显,前景广阔。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让更多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要切实发挥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把证券期货试点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引入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司法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机制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促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动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

 

周强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证券案件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要尊重市场规律,立足我国国情,积极探索创新证券诉讼机制,引入更多专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不断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增进社会对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了解和信任,引导当事人在自愿选择基础上主动运用行业调解平台,实现纠纷的及时、高效化解。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水平优良的证券案件审判队伍,为证券审判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刘士余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法院系统和证监会系统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实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社会主义法治优势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优势,是我们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具体行动,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民心工程。证监会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目标,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完善基础性制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刘士余强调,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证监会系统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从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体系,畅通中小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的法律渠道,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二是切实提高法律素养。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遇到实际问题要及时主动向法官和律师请教,联系旁听相关证券期货纠纷案件的庭审,在实践中积累相应的经验,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提高依法调解的工作本领。在调解实践中,要同时注重引导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化解在调解范围内。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在调解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公益服务定位,发挥好就近调解、及时调解的优势,建立健全灵活、高效、亲民、便民的纠纷化解机制。恪守为民之责,沉下身子、迈开步子、扑到一线,务求调解工作接地气、求实效。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党委和党委书记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亲自到一线调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宣布了“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宣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联合组织执法科技研讨培训班

 

来源:证监会

 

为积极应对信息科技迅猛发展给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带来的严峻挑战,更加有效打击跨境证券违法行为,近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深圳成功举办了执法科技研讨培训班。

 

本次培训的目的是共同应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信息技术发展对稽查执法的新要求、新挑战;通过加强执法经验交流,着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培训班由两地执法部门专家授课,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香港警务处、廉政公署的技术专家参加了研讨,同时,还邀请境外市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取证技术设备和分析平台做了全面介绍。来自中国证监会的80多名稽查骨干和香港证监会的4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通过技术研讨和案例剖析,充分交流执法科技的实践运用和成功经验,积极破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的线索发现和办案难题。一是交流了监管机构在大数据时代整合执法数据、实现有效办案的路径、方法和工具。二是剖析了电子数据证据在调取、恢复、分析、呈现等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三是对新型取证设备和分析平台进行实际操作,结合稽查执法需求和市场违法动向研究应对方案。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的跨境执法协作日益密切,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双方在违法线索发现、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执法环节密切协作的同时,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为打击跨境违法奠定了扎实基础。下一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将在已有执法协作框架的基础上,以本次专题研讨为契机,着力提升在执法科技方面的协作水平,不断强化先进技术手段在稽查办案中的实际应用,共同应对各种新型科技对监管执法的挑战,共同维护两地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买壳”出现新动向!“项目公司”进场接盘

 

来源:e公司官微

 

近段时间以来,国资进场纾困,异地接盘悄然流行,并购重组潮水也重新涌动,名不见经传的项目公司们也在大潮中低调登场,而一年多前令市场哗然的赵薇夫妇借台前公司龙薇传媒大举外债接盘万家文化的杠杆运作还历历在目。

 

这些项目公司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低或在接盘前突击增资。近期,知名壳股ST昌九和家族企业兴民智通就迎来了这样的接盘方。接盘公司背景、资金来源、接盘目的在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模板中稍显模糊,呈现出“三无”特征。

 

壳股再“卖壳” 一家公司两套招牌?

 

多次重组失败、卖壳失败的ST昌九如今再次踏上易主之路。

 

2018年10月18日,ST昌九公告任职不满一年的董事长姬连强辞职,两个交易日后,ST昌九的股价开启上升通道。

 

11月20日晚间,ST昌九在一份股价异动公告中透露控股股东昌九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事项尚处于研究论证阶段,交易对手、标的等还未确定。

 

待到11月22日晚间ST昌九回复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时已称,昌九集团当天已召开临时董事会并通过决议,拟将昌九集团持有的ST昌九全部股权以整体不低于8亿元的价格出售。而11月22日当天,昌九集团与常州天宁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宁物流”)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协议显示,昌九集团将转让ST昌九562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转让总价为8亿元,折合每股14.23元,这比ST昌九股价本轮上涨的巅峰值(11月22日)还要溢价54.67%。而自前董事长姬连强辞职后,在本轮股价上行中,ST昌九的最大涨幅已近60%。

 

股份转让完成后,天宁物流将成为ST昌九新的控股股东,其实控人吴俊、周仙夫妇将入主ST昌九。

 

ST昌九这回迎进的新主又是什么来头?公告披露,天宁物流是由常州环宇纵横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环宇纵横”)与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平台公司于2018年5月合资成立的产业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物流”业务。目前天宁物流已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潢川县人民政府和德令哈市人民政府达成合作并已合资运营。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宁物流注册资本仅1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俊,实际控制人为吴俊、周仙,二人为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天宁物流分别由常州市天宁恒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宁恒祥”)和环宇纵横持有30%和70%的股份。天宁恒祥的最终实控人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环宇纵横则由吴俊妻子周仙全资控股,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本仅有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天宁物流的主营业务与其实控人吴俊旗下的另一家公司几乎重合,且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均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虹阳路2号。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调查发现,吴俊旗下最重要的品牌为“车联天下”,主要涉及两家重要公司——车联天下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车联天下物流集团”)及其全资母公司车联天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车联天下”)。

 

天眼查显示,车联天下物流集团成立于2016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2亿港元,实缴资本242.71万港元,吴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其母公司车联天下是于2015年8月成立的一家香港公司。

 

官网介绍,车联天下物流集团和天宁物流一样,也是一家“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作为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商,主要面向煤炭矿产、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工业、日化用品等行业客户,提供综合物流、公路干线、铁路货运、水路运输、市内配送及多式联运等物流服务,通过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物流全流程可视化管理。

 

公司官网显示,车联天下平台已于2016年6月启动在香港IPO的计划,同年12月,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车联天下物流集团的曾用名)成立,完成红筹架构的搭建,公司经营总部迁往江苏常州。

 

在2016年7月的一则动态中,车联天下物流集团总裁吴俊表示,到2018年,公司将实现全年收入30亿元以上,力争用5年时间将平台建设成年百亿营收企业,并将努力实现在2018年登陆港交所的目标。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有关车联天下平台登陆港股的消息。

 

90后二代“退位”

 

除了ST昌九以外,近期烟台当地一家知名家族企业也宣告易主,90后二代接班仅7年后即萌生退意。

 

11月22日,兴民智通披露控股股东、实控人王志成拟向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盛邦创恒”)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流通股1.74亿股(占总股本的28.01%),转让总价为14亿元,转让价格为每股8.05元。

 

资料显示,王志成出生于1990年,2011年4月,兴民智通(原名为“兴民钢圈”)原控股股东、实控人王嘉民去世,这距离兴民钢圈上市不过1年时间。王志成子承父业,继承了上市公司41.31%的股权,其母梁美玲和其姐王艳分别继承了上市公司1.19%和1%的股份。在此之前,王志成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接班时,王志成不过才21岁。

 

至本次控股权转让,王志成、其母梁美玲、其姐王艳和姐夫高赫男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9.74%、0.45%、0.52%和0.52%的股份,四人为一致行动人。

 

公告披露,王志成此次转让控股权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查阅公告,王志成目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1.85亿股均质押给了深圳市迪事尼科技有限公司,用于为融资提供担保,不设置预警线、平仓线等,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引人注目的是,王志成的本次控股权转让是有条件的,其本人给出了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向接盘方质押股权的承诺。

 

王志成承诺上市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的承诺净利润数为5000万元;王志成将其所持有的剩余1070.66万股限售股份全部质押给盛邦创恒,作为业绩承诺的履约担保。而如果这些股份的市值未达到1.2亿元,王志成还应安排第三方向盛邦创恒提供兴民智通的股份进行质押,使其市值合计达到约定市值。

 

一份控股权三地辗转

 

能够让上市公司实控人作出如此承诺的新主到底有何来历?资料显示,新控股股东盛邦创恒是一家注册在四川的公司,而其所有上级股东的大本营却地处武汉。

 

资料显示,盛邦创恒成立于2018年10月22日,天眼查显示其注册资本8亿元,实缴资本未知。盛邦创恒有6名股东,分别是持股37.5%的武汉楚桦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楚桦行”)、持股25%的武汉市兴隆盛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兴隆盛工贸”)、持股12.5%的武汉东和乾元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东和乾元”)和武汉市兴添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兴添地机械”)、以及持股6.25%的武汉依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依达康”)和武汉国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国亚担保”)。

 

兴民智通披露,盛邦创恒全体股东同意,武汉依达康和国亚担保将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楚桦行行使。如此,楚桦行成为盛邦创恒的控股股东。

 

又由于自然人周治持有楚桦行 99.83%的股权,同时持有盛邦创恒第三大股东东和乾元96.67%的股权,周治为楚桦行及东和乾元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因而周治为盛邦创恒的实控人,也即兴民智通新的实控人。

 

在盛邦创恒的6名股东中,包括控股股东楚桦行在内的4名重要股东均在同一时期突击增资。今年9月30日,楚桦行的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增至3.02亿元;9月28日,东和乾元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1.2亿元;9月30日,武汉依达康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10月9日,武汉兴隆盛工贸的注册资本从2200万元增至2.22亿元。

 

公告称,盛邦创恒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截至公告时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而其控股股东楚桦行成立于2011年12月,主营业务也为投资管理,营业收入多年来均为0,净利润连年亏损,但今年1月至10月却实现盈利199.98万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楚桦行虽然在近期突击增资至3.02亿元,但实缴资本仅有30万元。

 

新主踩点“切割”P2P

 

除了新控股股东盛邦创恒的股东密集突击增资以外,众多自然人近期在这6家公司的股权倒腾也引人注目,谁是“站台人”,谁是“金主”,扑朔迷离。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发现,在盛邦创恒的控股股东楚桦行注册资本变更当天,其股东周治和黄洋的持股比例也发生变更,原始持股比例及变动比例不详,但据兴民智通披露,截至股权转让公告披露时,周治已持有楚桦行99.83%的股权,而黄洋持股比例仅为0.17%。但据天眼查资料,周治仅是楚桦行的监事,而黄洋是楚桦行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黄洋目前还是武汉依康达和国亚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其本人还在武汉依康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在国亚担保任执行董事。

 

另外,周治控制的东和乾元也在注册资本变更当天发生股东持股变化,情况与楚桦行类似。根据兴民智通近日披露,东和乾元的两名股东周治和吴石萍目前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6.67%和3.33%。黄洋在该公司任职监事,周治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除楚桦行及东和乾元外,周治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只有一家——武汉创疆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吊诡的是,就在11月20日,周治退出了旗下一家重要公司——武汉市川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川归”)。周治原持有武汉川归6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另一股东罗亮持股40%,也于同日退出。

 

武汉川归旗下持股最引人注目的有两家公司:一是凤凰金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凤凰金控”),二是上海久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久富”)。其中,武汉川归全资持有上海久富,该公司是一家跨金融投资、财富管理与金融服务平台,罗亮为其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周治担任监事。

 

而凤凰金控成立于2013年11月,原为中腾时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腾时代”)全资持有,其实控人是莆田商人陈雪峰,靠木业起家,而后陈雪峰创立凤凰金控,全面布局互联网金融资产、大宗商品、票据交易和基金投管业务。

 

2017年3月,武汉归川入股凤凰金控,成为与中腾时代分庭抗礼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2.5%,中腾时代的持股比例也降至42.5%,同期加入的还包括创业板公司飞利信(300287),持股比例为10%。同期,周治、罗亮加入成为凤凰金控董事。

 

目前,凤凰金控已形成了以金融资产交易、票据交易、互联网众筹交易、私募基金、旅游金融为核心的业务布局,其旗下拥有P2P网贷平台民投金服。

 

民投金服成立于2015年,由深圳前海极速一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极速一百”)运营,极速一百的大股东为大同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1%,该公司由大同市国资委全资持股;凤凰金控持有极速一百39%的股份。

 

民投金服官网上打出的招牌是“国资背景”,该P2P平台于2015年1月于武汉上线运营,2016年8月迁至深圳运营,2017年大同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凤凰金控先后入股,实缴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从民投金服目前的运营数据来看,其用户主要集中在湖北省,占比为20.75%,其次为江苏省12.78%和浙江省6.33%。截至2018年9月28日,借贷总金额18亿,借贷余额2.5亿。

 

围绕上述多个关键人物周治、黄洋、罗亮、陈雪峰等人展开的是一张集P2P网贷、投资担保、商业保理、基金销售、财富管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等一体的金融闭环。此次接盘兴民智通控股权的盛邦创恒及其股东公司的资金到底从何而来?

 

据兴民智通此前披露,盛邦创恒将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所支付资金全部来自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的情形,其资金来源合法。

 

回看股东背景,这样“模板式”的信息披露或许太过模糊。而新实控人投资P2P生意的背景是否会为本次控股权转让带来风险?对此,兴民智通方面表示应该不会,公司控股权转让目前还在推进中,结果如何还要看深交所的信息反馈。